香港龜友論壇

標題: linfafa入黎睇!!!!!有關hkturtle最近最hit嘅話題 [打印本頁]

作者: jefflamcy    時間: 2013-5-12 09:15
標題: linfafa入黎睇!!!!!有關hkturtle最近最hit嘅話題
本帖最後由 jefflamcy 於 2013-5-12 13:45 編輯

相信大家都知道呢排有人'疑似'虐龜
令到佢成為我地每日嘅話題
睇到佢啲POST之後令到大家都好憤怒
今日我無無聊聊搵到有關啲有違公德嘅法律細節
想係到提醒下個個人
原來係互聯網留言令人厭惡至有違公德程度
就可能已經干犯左刑事罪行



根據《普通法》,任何人作出嚴重違反公德的行為,就是干犯刑事罪行。

這項罪行的最高刑罰是監禁7年。由於這是《普通法》罪行,香港並沒有任何法例列明刑罰。最高監禁7年這個刑罰,是根據第221章《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101I條訂出。這項條例指出,如果任何罪行並非由《香港法例》訂出,最高刑罰就是監禁7年。

訂立有違公德罪,是為了防範敗壞道德、有傷風化及破壞秩序,重點是被告的行為,及公眾對被告行為的觀感。在考慮公眾對被告行為的觀感時,法庭會採用社會上一般有合理思維的人的標準。

一般而言,所有非常可恥的行為、有違公德的行為、令人感到被冒犯及厭惡的行為、或敗壞道德、有傷風化及破壞秩序的行為,都是違反了這項罪行。

控方必須證明被告是在公眾地方進行相關行為,即是說,被告的所作所為,有實質機會被其他公眾人士目睹。被告的行為,必須是相當下流、猥褻或令人厭惡至有違公德的程度。控方未必要證明,目睹被告行為的那些人覺得被冒犯。雖然控方可以傳召目擊事件的人出庭作證,但最終決定被告的行為是否屬於有違公德,就要交由法庭去審訊。

控方未必要證明被告是有意圖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或沒有理會自己的行為是否有違公德。只要控方能夠證明,被告有意圖作出一些行為,是會令人指控他 / 她有違公德,就已經足夠較近期的例子,包括在公眾地方猥褻露體,或在互聯網留言,邀請其他人加入強姦黨。

如果睇到呢個POST, 我希望你可以真係真心咁改過
呢段野已經講得好清楚, 係刑事, 唔好一錯再錯
希望各位師兄師姐都可以放長雙眼睇下佢係咪真係會改
如果你睇左呢段野都要再錯落去, 我再諗到理由去原諒你, 啲師兄師姐一定會做野架喇
到時後悔就太遲, 希望你真心改過


作者: jojo    時間: 2013-5-12 09:25
功德無量
作者: linfafa    時間: 2013-5-12 09:29
jefflamcy 發表於 2013-5-12 09:15
相信大家都知道呢排有人疑似虐龜呢
令到佢成為我地每日嘅話題

我明白啦...真係好多謝各位c兄/c姐既提點...話比我知我係錯得好過分.....我會用我行動去證明我改左了啦..thx哂你地thx
作者: 一蚊一隻龜    時間: 2013-5-12 09:33
linfafa 發表於 2013-5-12 09:29
我明白啦...真係好多謝各位c兄/c姐既提點...話比我知我係錯得好過分.....我會用我行動去證明我改左了啦.. ...

想問下你有咩行動?買多幾隻龜返黎?
作者: jefflamcy    時間: 2013-5-12 09:35
回復 jojo 的帖子

我愛黎呃分架
作者: keroppi    時間: 2013-5-12 09:37
其實佢出少句聲咪冇事囉…… 出親文都搏鬧……
作者: lishuikuen    時間: 2013-5-12 09:42
一蚊一隻龜 發表於 2013-5-12 09:33
想問下你有咩行動?買多幾隻龜返黎?

係買D長個5CM既龜..仲要係有誠品既龜店買.最好買夠10隻..
病一隻換一隻
死一隻買多一隻
病龜放生之心依舊一樣
就黎瓜咪扔去垃圾桶
死性不改,我行我素,膠POST日日出..
吹佢唔帳啵..人地跆X 黑BAR帶..仲駛乜驚比人打..尻UP當秘笈
作者: linfafa    時間: 2013-5-12 09:57
lishuikuen 發表於 2013-5-12 09:42
係買D長個5CM既龜..仲要係有誠品既龜店買.最好買夠10隻..
病一隻換一隻
死一隻買多一隻

我冇學過跆拳架=.=我果時真係吹水架
作者: lishuikuen    時間: 2013-5-12 10:17
linfafa 發表於 2013-5-12 09:57
我冇學過跆拳架=.=我果時真係吹水架

你個人,人品有問題.唔講大話,唔舒服,屁股比針吉咁....狼來了.沒人信你了.
作者: Puiki    時間: 2013-5-12 10:47
他朝君體也相同
作者: 我愛爬蟲類    時間: 2013-5-12 10:56
我相信佢會改,大家俾多次機會佢啦
作者: twbb    時間: 2013-5-12 11:06
lishuikuen 發表於 2013-5-12 09:42
係買D長個5CM既龜..仲要係有誠品既龜店買.最好買夠10隻..
病一隻換一隻
死一隻買多一隻

唔好咁話佢啦,佢可能真係唔會掉呢~~~~~~~~~~~~~~~~~~~~~~~~~~有機會攞去做歸寧鳩或者煲湯都唔定,無人性嘅人為左好玩得意攞彩貪新鮮會有咩係做唔出丫
作者: choichakyam    時間: 2013-5-12 11:07
linfafa 大話精,唔信得
作者: lishuikuen    時間: 2013-5-12 11:16
剃人頭者人亦剃其頭

人誰無過,最不可原諒的往往不是人所犯的錯,而是他為了掩飾錯誤和推卸責任而做出埋沒良心、觸犯法律甚至出賣靈魂的事...
作者: icaicayin    時間: 2013-5-12 13:35
大話精。冇計傾
都係果句。。。網上世界話之你曉飛。。。

你始終都係一個現實生活入面冇血性,日日食訓疴,百無了賴,訓醒唔知做人為咩嘅人
作者: Grace0403    時間: 2013-5-12 14:57
回復 jefflamcy 的帖子

原諒一個人好難,相信佢唔再做就更難,
希望時間會證明到佢真係改變啦

作者: lishuikuen    時間: 2013-5-12 15:27
我睇完佢一年前講既野..我忍唔住打比愛協...
愛協叫我先報案備案..
作者: casperwai    時間: 2013-5-12 15:3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lishuikuen    時間: 2013-5-12 15:44

        主頁 \ 電子報案室 \ 提供罪案資料
       提供罪案資料

提供在香港干犯罪案的資料。

電郵: crimeinformation@police.gov.hk
請注意: 以上郵箱無法接收大於10MB的電子郵件。

作者: 一蚊一隻龜    時間: 2013-5-12 15:48
lishuikuen 發表於 2013-5-12 15:44
主頁 \ 電子報案室 \ 提供罪案資料
       提供罪案資料

師姐唸住報案?
作者: 龜大仙    時間: 2013-5-12 15:48
回復 linfafa 的帖子

快用行動表示誠意大家給她一次機會原諒別人過錯等如改正自己的不是阿彌陀佛
作者: lishuikuen    時間: 2013-5-12 15:49
一蚊一隻龜 發表於 2013-5-12 15:48
師姐唸住報案?

岩岩send哂比愛協..警察同埋漁護處
作者: 一蚊一隻龜    時間: 2013-5-12 15:52
lishuikuen 發表於 2013-5-12 15:49
岩岩send哂比愛協..警察同埋漁護處

師姐速度好快wo 咁快send左比愛協.警察同埋漁護處
作者: toytoy3993    時間: 2013-5-12 18:01
本帖最後由 toytoy3993 於 2013-5-13 01:02 編輯
linfafa 發表於 2013-5-12 09:29
我明白啦...真係好多謝各位c兄/c姐既提點...話比我知我係錯得好過分.....我會用我行動去證明我改左了啦.. ...

今次冇得返轉頭架喇
已經報左警 警方已經做緊野 冇得消案
如果今次坐監可以令你改過 我相信係值得既
希望你出返黎重新做人 相信龜友會原諒你

冇得消案 警已經報左 唔止一位CHING報
唔係唔想消案 係冇得消案
記住 宜家你講咩都走唔甩架喇 因為拘捕既工作已經唔係我地做
作者: lishuikuen    時間: 2013-5-12 21:06
愛協已經打左比我..表示已經睇過哂佢所講既野...而家等警方同漁記做野..


作者: jefflamcy    時間: 2013-5-12 21:07
回復 linfafa 的帖子

睇黎各位都唔諗住原諒你
希望你可以因為呢次嘅教訓而改過啦
作者: jefflamcy    時間: 2013-5-12 21:08
回復 casperwai 的帖子

北角碼頭???????

作者: 一蚊一隻龜    時間: 2013-5-12 21:09
師姐都報左警了,佢等比人捉-.-
作者: jefflamcy    時間: 2013-5-12 21:13
回復 linfafa 的帖子

唔該哂Grace0403師姐
http://hkhk.org/archiver/?tid-336599.html&page=2
我希望你呢個POST都係亂吹
作者: 一蚊一隻龜    時間: 2013-5-12 21:17
jefflamcy 發表於 2013-5-12 21:13
回復 linfafa 的帖子

唔該哂Grace0403師姐

睇左之後想爆操
作者: jefflamcy    時間: 2013-5-12 21:23
回復 一蚊一隻龜 的帖子


作者: lishuikuen    時間: 2013-5-12 21:25
本帖最後由 lishuikuen 於 2013-5-12 21:25 編輯

linfafa 發表於 2012-4-23 14:08:21

我家養既烏龜仲q呀^^

本帖最後由 linfafa 於 2012-4-23 14:09 編輯

但全部都死哂啦=.=
http://hkhk.org/archiver/?tid-327155.html

作者: Grace0403    時間: 2013-5-12 21:26
jefflamcy 發表於 2013-5-12 21:13
回復 linfafa 的帖子

唔該哂Grace0403師姐

我都想佢係亂吹,如果唔係,就等如佢入黎呢個論壇之前已經係咁,
由頭到尾大家都想佢改過,但睇完之後真係唔識點去信佢

作者: lishuikuen    時間: 2013-5-12 21:26
呢條友12年4 月已經開始死龜..
作者: jefflamcy    時間: 2013-5-12 21:28
回復 一蚊一隻龜 的帖子

linfafa 發表於 2012-7-2 11:23:36

本帖最後由 linfafa 於 2013-5-12 15:41 編輯

回復 22# 昌仔


都話我想買缸呀=.=但我媽,爸篇都唔比我買呢

有計咩=.=最多咪望佢地快d死lo~~咁就ok啦
作者: Alvin-MP5    時間: 2013-5-12 21:28
回復 jefflamcy 的帖子

Let her burn and suffer!!!!!!!!!
作者: Grace0403    時間: 2013-5-12 21:29
jefflamcy 發表於 2013-5-12 21:28
回復 一蚊一隻龜 的帖子

linfafa 發表於 2012-7-2 11:23:36

就係呢一句,我望住個mon呆左
作者: jefflamcy    時間: 2013-5-12 21:32
回復 Grace0403 的帖子

我覺得佢係係個個FORUM比人REJECT所以先過黎玩我地
作者: jefflamcy    時間: 2013-5-12 21:32
回復 lishuikuen 的帖子


作者: 一蚊一隻龜    時間: 2013-5-12 21:33
Grace0403 發表於 2013-5-12 21:29
就係呢一句,我望住個mon呆左

我都係 ,e d人真係唔值得原諒佢,等比龜收
作者: Alvin-MP5    時間: 2013-5-12 21:34
回復 jefflamcy 的帖子

咩人黎GA......
作者: lishuikuen    時間: 2013-5-12 21:39
佢今日如果唔出呢個膠PO."我真係已經受到最大既教訓啦..... "←呢個PO已經比佢刪左...我都係諗住搞到佢上報紙就算數....

最嬲就係..人地已經搵左佢之前係第二個壇講既野..佢仲要話自己果時冇養龜..
都最後關頭啦..仲要當人地係弱智..仲要繼續講大話...

老實講..單野都黃左啦..唔係仲以為刪POST就可以繼續膠咩..



作者: jefflamcy    時間: 2013-5-12 21:41
回復 lishuikuen 的帖子

我想問愛協啲人對呢件事講咩呀

作者: lishuikuen    時間: 2013-5-12 21:46
回復 jefflamcy 的帖子

PM左
仲之愛協睇哂我比佢果D連結.個結果PM你
作者: jefflamcy    時間: 2013-5-12 21:48
回復 lishuikuen 的帖子


希望WORK喇
作者: minicooper    時間: 2013-5-12 21:49
回復 lishuikuen 的帖子

同埋都係做「量地官」!
作者: lishuikuen    時間: 2013-5-12 21:54
回復 jefflamcy 的帖子

老實講,我地同佢可以話係非親非故..
冇人想邊個死既...
唔好成日以講大話黎娛樂自己...
大話講得多..以後出自你把口既真話都會變成大話
真係希望能夠經今次呢件事..令到佢醒覺,做人唔可以下下講大話當飯食...

作者: 地獄火    時間: 2013-5-12 21:57
如果咁都可以成立叫虐待,係呢度所有養動物既人都可以拉得,5 好意思,純粹多囗講下
作者: 龜大仙    時間: 2013-5-12 22:01
回復 lishuikuen 的帖子

睇完之後真佛都有火,叫龜龜快啲死!!!!!
作者: casperwai    時間: 2013-5-12 22:0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地獄火    時間: 2013-5-12 22:07
有意圖既思想或實質行動都未分得清楚,思想上犯法係無罪,實質行動先有罪,一個未有行動被定為有罪,係香港難行點吧
作者: Grace0403    時間: 2013-5-12 22:09
lishuikuen 發表於 2013-5-12 21:54
回復 jefflamcy 的帖子

老實講,我地同佢可以話係非親非故..

唔識養龜唔緊要可以唔養,但做人大話掛口唇邊既話,好難被社會接受
希望今次之後佢真係明白醒覺既意思
作者: Grace0403    時間: 2013-5-12 22:11
casperwai 發表於 2013-5-12 22:02
係呀!最多人做放生儀式既地方!。

師兄,係唔係講緊橋底呀??
作者: toytoy3993    時間: 2013-5-12 22:13
lishuikuen 發表於 2013-5-12 21:06
愛協已經打左比我..表示已經睇過哂佢所講既野...而家等警方同漁記做野..

...

C姐我想知道愛協D人點講...
作者: Alvin-MP5    時間: 2013-5-12 22:13
回復 地獄火 的帖子

都未必GA...之前好似有人係FB組開集體強姦群組,冇行動都被POLICE拉左,有D人仲問咁算唔算文字獄。Anyway,係網上,即使國王都要為自己言論負責!! This is Sparta!!!(改自戰狼三百)
作者: 地獄火    時間: 2013-5-12 22:19
Alvin-MP5 發表於 2013-5-12 22:13
回復 地獄火 的帖子

都未必GA...之前好似有人係FB組開集體強姦群組,冇行動都被POLICE拉左,有D人仲問咁算 ...

思想上係冇罪,舉個例
1)我想強吻我 ex,無行動,算唔算犯法
2)我現正招募一班人一齊強吻我 ex,呢個我好肯定一定入罪

不過通常係 ex 行動強吻我多,我大量,5 告佢非禮我
作者: jefflamcy    時間: 2013-5-12 22:20
回復 地獄火 的帖子

唔係一定架
之前有例子就係有人係網上亂講野話要炸左某個地方
佢都係思想上想做某啲野
就比人拉左
只要有意圖去左啲可能會breach the law嘅野嘅話
就可以拉得架喇
不過判唔判得入就另計

作者: Alvin-MP5    時間: 2013-5-12 22:24
回復 jefflamcy 的帖子

我都係咁諗~


作者: jefflamcy    時間: 2013-5-12 22:25
回復 地獄火 的帖子

思想上係冇罪
不過思想上加POST埋出黎就唔同架喇
都係個句啦
拉就一定拉得
不過判唔判得入就冇人知啦
同埋我都笑左哈哈
作者: 地獄火    時間: 2013-5-12 22:26
jefflamcy 發表於 2013-5-12 22:20
回復 地獄火 的帖子

唔係一定架

有損害公眾利益,可能都判得入,如果下下都投訴又判得入,香港已經冇自由言論了,係好事或壞事,你自己諗
題外話,我對用貓做頭像開始冇乜好感,順便告埋我歧視 la
作者: jellyfish    時間: 2013-5-12 22:28
我好少浮水更不知近期有事發生……
講起放生二字,世界那麼大仲有堆人把淡水生物放在海中,作放生儀式,我稱為痴線低低B組織團體“
近期好多殘害案件,我感想:
行為令一般正常人費解,年少無知或要威想出名的人,如果對自己所做的事沒有悔疚感,我諗依堆人有嚴重精神病或偏執病唔及早根治……唔排除升華去殘害人,依堆有病既人不能生育下一代……(上樑不正,下樑……)
作者: Alvin-MP5    時間: 2013-5-12 22:32
回復 地獄火 的帖子

咁又合理WO~其實好可能條例一直都在,以備不時之需,好睇POLICE(定律政C??)落5落CHARGE,同用咩例告你~
作者: 地獄火    時間: 2013-5-12 22:32
jefflamcy 發表於 2013-5-12 22:25
回復 地獄火 的帖子

思想上係冇罪

人係有寬恕包容之心,如果用言語威嚇,已經係語言暴力,所以下下話投訴係不值得鼓勵
作者: 地獄火    時間: 2013-5-12 22:38
jellyfish 發表於 2013-5-12 22:28
我好少浮水更不知近期有事發生……
講起放生二字,世界那麼大仲有堆人把淡水生物放在海中,作放生儀式,我 ...

所以應該係用糾正,並不是用排擠,用寬恕包容,並不是用排除異己
作者: jefflamcy    時間: 2013-5-12 22:40
回復 地獄火 的帖子

咁我覺得都有條底線嘅
我都覺下下投訴係不值得鼓勵
所以我先開呢個POST比多個機會佢
不過我只係覺得佢咁做係唔啱
而家有動物團體介入我地講黎都冇用
不過我認同香港嘅法律有太多GREY AREA
讀LAW嘅都唔會清楚
香港真係下下做錯小小嘢都拉得
作者: 地獄火    時間: 2013-5-12 22:47
jefflamcy 發表於 2013-5-12 22:40
回復 地獄火 的帖子

咁我覺得都有條底線嘅

你知 5 知佢驚到手腳震,佢係度都講左 5 少次冇下次,求原諒,但我睇 5 到佢錯係邊,最錯係囂張得罪呢度 d 師兄姐弟,換 lai 各方言語攻擊,我雖然冇上一排,但都有睇他們言論,但覺得已經去到網上欺凌地步,誰對誰錯呢
作者: jellyfish    時間: 2013-5-12 22:47
本帖最後由 jellyfish 於 2013-5-12 22:50 編輯
地獄火 發表於 2013-5-12 22:38
所以應該係用糾正,並不是用排擠,用寬恕包容,並不是用排除異己

天下那麼大,糾正要靠身邊既人,我只能做的事,糾正別人勿在論壇打粗口和諧音……協助論壇平行……希望不平行心態的人早回歸做正常人!
身為糾察的我破戒了,沒有用平常心發post說出中肯的言論!
作者: 地獄火    時間: 2013-5-12 22:50
jellyfish 發表於 2013-5-12 22:47
天下那麼大,糾正要靠身邊既人,我只能做的事,糾正別人勿在論壇打粗口和諧音……協動論壇平行……希望不 ...

5 好意思,令你破戒了,還有什麼要破的交給我去破吧
作者: jefflamcy    時間: 2013-5-12 22:52
其實人同寵物係法律上係兩個個體
法律上人點都重要過寵物
因為寵物只係一個PROPERTY
就好似如果我地將LINFAFA做嘅野放係個BB身上
大家會有咩睇法?
可能已經上左A1喇
道德上大家都會有唔同嘅OPINION
有人覺得放生係正確嘅做法
有人覺得人同動物係平等
不過我希望LINFAFA可以真真正正甘尊重啲龜龜
法律上可能唔係好大罪又或者跟本唔係罪
不過道德上你個心都唔舒服啦
我相信呢個世界真係有報應
回頭是岸
作者: jellyfish    時間: 2013-5-12 22:52
回復 地獄火 的帖子

破地獄把玉女心經得到手!
作者: 地獄火    時間: 2013-5-12 22:56
Alvin-MP5 發表於 2013-5-12 22:32
回復 地獄火 的帖子

咁又合理WO~其實好可能條例一直都在,以備不時之需,好睇POLICE(定律政C??)落5落CHARG ...

如果下下落 charge,差人會好 5 得閒,一陣撩鼻屎撩出鼻血,5 通打 999  call 白車 ar,有思想有自立能力都會自己搞掂,但偏偏就有打 999 call 白車呢類人
作者: toytoy3993    時間: 2013-5-12 22:56
jefflamcy 發表於 2013-5-12 22:52
其實人同寵物係法律上係兩個個體
法律上人點都重要過寵物
因為寵物只係一個PROPERTY

我唔認為linfafa對待D龜既時候 個心會有絲毫既唔舒服...
作者: 地獄火    時間: 2013-5-12 22:59
jellyfish 發表於 2013-5-12 22:52
回復 地獄火 的帖子

破地獄把玉女心經得到手!

有條柱係度阻住,等我幫你破柱先拎本玉女心經 la
作者: jellyfish    時間: 2013-5-12 23:51
地獄火 發表於 2013-5-12 22:59
有條柱係度阻住,等我幫你破柱先拎本玉女心經 la

我係時候執行職務,小心言行被我扣分=-=+++
作者: 地獄火    時間: 2013-5-12 23:55
jellyfish 發表於 2013-5-12 23:51
我係時候執行職務,小心言行被我扣分=-=+++

我分多得濟想扣下,SM 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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