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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晚上8:20約了友壇一位師兄於深水埗地鐵站交收一隻有殘缺的小果凍巴西(天生後兩腳已萎縮)
來者是位年約12~14歲的青年,檢查龜隻時已多番挑剔,並多次以學生為由要求減價(今天交收只收半價亦即250蚊)
本著"出左黎就唔想帶佢番屋企既念頭"小弟接受了他的價碼以150蚊成交
然後該名小朋友於袋中取出兩張一百元面鈔予我,我亦將龜隻入袋交予他,我表示零錢不足
因本人在閘外,因此打散零錢的重任便在本人身上...
而龜隻亦已到他手中,但本人仍未收取金錢,到達7-11買了一包面紙
拿著零錢回到同一位置時該名小朋友已離開了...
250蚊說多不多,但此等行為實在令人髮指
該名師兄的id跟手提電話號碼並不會公開
希望該名小朋友自行通知本人,我只想取回金錢/小巴西
如於7月1日前尚未收到任何聯繫,本人會考慮報警處理
而因日前pm本人時,該名小朋友曾用家庭電話致電本人
我會考慮公開其家庭電話號碼...
不可一,不可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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