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稀.鰭 於 2014-5-18 00:29 編輯
回應有關 稀.鰭 門市 職員一事
本店於2014年5月14日從歐先生(網名: Kxxxx1)來電中,得知有關現員工(呀康)與歐先生於2012年尾之糾紛。
就公司之了解,歐先生述事件於2012年年尾被呀康騙取星龜(8-9cm)兩隻, 並出示和解協議書, 協議書內容述因歐先生被黃xx(呀康)騙去兩隻印度星龜(8-9cm),雙方達成協議,願意在25-10-2013接受港幣$2500以作賠償。對話中歐先生表示希望我們沒有損失,我們亦哀心感謝歐先生之提點,並會考慮會否對本店之影響而作出變動。
亞康已向本公司承認有此一事,述因網上認識歐先生,在拿取歐先生的龜隻回家治療時,因不時離港,在龜隻死亡時給家人棄掉, 並對此事逃避責任,失去聯絡。在2013年10月在街遇到歐先生, 歐先生交給警方後, 最後雙方達成協議,及以港幣$2500以作賠償。
本店於2013年4月中在元朗又新街富佑閣16號地下開始營業,於2013年5月聘請了呀康,於2013年8月呀康因親戚關係北上工作,辭去本店之售貨員一職。在2014年3月本店招聘售貨員再次聘回,工作至今。
本店經慎重考慮後,此事基於呀康當時未聘用於本店、私人名義、已交由警方處理,在任職其間亦沒有不實情況發生、盡責工作。所以最後酙情處理,告誡呀康就此事引以為鑑,錯誤中成長。考慮於警方處理後雙方達成協議而完結,所以本店亦不再追究。在2014年5月17日,在論壇閱得有此關於稀鰭之貼文,特此以我們所知道的作出回應。
如對本公司或店舗員工有任何銷售問題或意見, 歡迎聯絡我們 電話:24712555 傳真:24719415 Exotic Creatures Fish Faces Company Limited 2014-05-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