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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支持林老師 / 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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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發表於 2013-8-3 11:33:35 | 只看該作者
AsiaSky 發表於 2013-8-3 11:24
人有好多種,說話有很多種方式,方法可以有多種辦法處理。

所以有很多人可以成為朋友,或成為仇人,就睇 ...

同意
警察唔係出氣袋
有事就識搵警察保護
冇事果時就對住D警察HI AUNTIE

唔好講咩做得警察就預左, 如果咁講的話
做老師係咪都應該對自己的行為舉止負責? 因為為人師表都應該以身作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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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PS
你老細吾係甘對你的嗎?  發表於 2013-8-4 00:00
Agree with you  發表於 2013-8-3 21:40
x5  發表於 2013-8-3 15:25
X3  發表於 2013-8-3 13:50
同意  發表於 2013-8-3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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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發表於 2013-8-3 11:37:59 | 只看該作者
「就淨係知警方執法中立,唔會偏幫一方
林老師有錯在先,重要潑婦罵街,
大家都係人,點解維持治安都要俾人罵俾人做出氣袋?」
咁既說話都得出,證明好少睇新聞......
警方執法中立既話,愛字派既人一早就番曬屋企
你話俾人做出氣袋,尐氣係邊到黎?咪係佢地做野唔中立
愛字派有政治勢力支持就以唔理,一尐冇政治勢力既民間組織
就比警方選擇地執法,用違憲既公安條例黎恐嚇上街反示威既人
相反支持政府既遊行就沒類似既標語去警句,咁樣既中立?
「維持治安」呢樣野只係口號黎咋,幾時實現過?
做律師既都話要維持法律正義,咁張子強點搵人幫佢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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慳番啖氣吧啦師兄。 警察做野係本份,收左人工架大佬,依家佢地瀆職,講句WTF反而俾人圍剿到反台,香港人都係無得救。  發表於 2013-8-3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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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發表於 2013-8-3 11:47:06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Swastika39 的帖子

唔關中臺事?咁我開門見山啦,呢場係國共內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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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發表於 2013-8-3 11:48:21 | 只看該作者
簡單做個比喻, 如果有個女仔著得好性感好小衫去夜街, 比個色魔強姦, 甘係吾係就可以話個女仔抵死著成甘,個色魔都係因為佢著成甘先去強姦佢呢?? 吾通社會要變成 吾再講道德, 只要係別人錯先,就可以用任何方式去以牙還牙甘去教小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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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發表於 2013-8-3 11:55:18 | 只看該作者
凡事都可作, 但不都有益處。 凡事都可作, 但不都造就人。聖經-林前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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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發表於 2013-8-3 12:02:27 | 只看該作者
啊橙 發表於 2013-8-3 11:37
「就淨係知警方執法中立,唔會偏幫一方
林老師有錯在先,重要潑婦罵街,
大家都係人,點解維持治安都要俾人罵俾 ...

又雙題並論!
辯護律師係為個人利益
咁警察有咩利益可言?
維持治安係你感覺唔到~而唔係你所講既口號
正所謂有事就鍾無艷,無事夏迎春!
都係個句~生在福中不知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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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同福利,呢d算唔算利益,為左保住份工,合唔合理佢地都會做,正常捉賊維持治安我支持,但有關政治上嘅所謂執法恕我未能認同  發表於 2013-8-8 00:22
x 2  發表於 2013-8-3 21:41
生在福中不知福<<<<<<可能大家覺得美國自由啲...............啲警察又nice...............  發表於 2013-8-3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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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人數 1威望 +2 收起 理由
icaicayin + 2 一針見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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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發表於 2013-8-3 12:04:35 | 只看該作者
阿麟 發表於 2013-8-3 11:48
簡單做個比喻, 如果有個女仔著得好性感好小衫去夜街, 比個色魔強姦, 甘係吾係就可以話個女仔抵死著成甘,個 ...

我又簡單D講
我都好憎李+成...我每日一起身就"日日為李賺多D"
百佳D野又貴, D樓定價又貴, 港燈又係佢GE...
我為左貧苦大眾...一刀桶死佢,
咁我都係為公義, 為低下階層發聲...
咁我係咪唔洗坐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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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發表於 2013-8-3 12:40:05 | 只看該作者
AsiaSky 發表於 2013-8-3 11:24
人有好多種,說話有很多種方式,方法可以有多種辦法處理。

所以有很多人可以成為朋友,或成為仇人,就睇 ...

Sorry.我只係做個假設,有咩得罪我係度講句對吾住,
我只係想表達講粗口吾等於壞人,街市九成人都講粗口,吾通個個壞人,
主要要睇件事錯與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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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 我冇怪你, 不過最好真係少用哩啲例子比較好.  發表於 2013-8-3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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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發表於 2013-8-3 12:44:07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icaicayin 的帖子

葉謝鄧律師行合伙人謝連忠律師:
其實,警察如何處理法輪功和青關會間的事,才更重要,林老師一事卻成為焦點。林老師一事,即使是因兩班人的事情引起,她亦與兩組織無關,是可以作獨立事件 分析。簡單來説,她並非必須離開現場或無權參與事件,他也是公民,自然同樣獨立地享有基本法和人權法賦予的權利,因此,她可以就兩個組織的現場行為表達意 見或作出某種政治行為,是故,若她的行為不構成妨礙,她是有權留下的,亦可以表達意見,包括使用粗口和肢體上的非暴力動作,如果警員認為林老師的言行有礙 警方執行職務,是可以向她發出指令,例如是離開現塲或甚至以行爲不撿或阻差罪拘捕她,否則,警察是有責任保障林老師這方面的權利,警察們倒反過來妨礙她, 是犯上原則上的錯誤。
這裡,讓我們看看其中主要事實。在事件初期,警員沙展47325向林老師要求她「返翻出去」或多次質問「妳返唔翻出去?」,但同時,林老師不只一次向沙展 表示「我想知……」和提出「點解」。但沙展早已表明「嗱,要問…返差館,我慢慢同妳解釋」,即是說,當林老師向沙展的要求發出疑問時,沙展拒絕或不作解 釋。在我看來,林老師的首個不滿,是沙展要求她離開,卻不作解釋,更而指出要她返差館才向她慢慢解釋。在我看來,沙展的態度和說話內容,令人大惑,為何不 可以在現揚説出她要出去的原因?為何只可在差館才會解釋呢?是沙展有所顧忌?還是向林老師製造不便,好令她乖乖出去呢?在沙展沒有說出支持理由的情況下, 我們只好説沙展的要求是無理據,林是有權留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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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警察要做野, 但全街人逐個表示「我想知……」和提出「點解」, 你覺得警察可以點做  發表於 2013-8-3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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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發表於 2013-8-3 12:44:42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研究陸龜 於 2013-8-3 12:45 編輯

回復 icaicayin 的帖子

謝律師講完  
唔知你重覺得林老師重有無犯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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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謝鄧可代表什麼了  發表於 2013-8-6 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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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發表於 2013-8-3 12:53:03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icaicayin 於 2013-8-3 12:57 編輯
研究陸龜 發表於 2013-8-3 12:44
回復 icaicayin 的帖子

謝律師講完  

冇人趕佢走....只係叫佢離開封鎖區吧.....
拒絕離開不是阻差辦公嗎....

呢D抽水帖....
律師...就係BASED ON法律知識走法律"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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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發表於 2013-8-3 12:55:04 | 只看該作者
不論有無犯法,我都唔贊同林先生處理手法架喇。
純粹係情緒發洩,對件事無實質幫助,仲會落人口實。
明知香港人有語言潔癖,邏輯混亂,而且對教師既道德操守要求比對行政長官更高,一講粗口就死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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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PS
x100  發表於 2013-8-3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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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發表於 2013-8-3 12:56:17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icaicayin 的帖子

問題係警察無講出理由就叫佢離開

另外,你既假設都係假設左林老師做既野係犯法

但係而加林老師肯定犯左法咩?

你咁樣假設係對佢既唔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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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段當林少姐啱, 中後段大家覺得如何呢  發表於 2013-8-3 13:25
初後當林少姐啱, 中後段大家覺得如何呢  發表於 2013-8-3 13:24
一開始其實大家都唔係好清楚成件事, 不過阿47325確實唔係咁討好,但後尾有另一位更高級嘅有詳細解釋啦, 佢都仲係咬住唔放........  發表於 2013-8-3 13:24
係有講既~因為係封鎖區所以先叫佢離開封鎖範圍 唔好道聽塗說!  發表於 2013-8-3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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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發表於 2013-8-3 13:44:00 | 只看該作者
KPS 發表於 2013-8-3 11:19
無錯,老師都係人,我想問下大家,有幾多個老師教書後原全吾講粗口,
不要轉移視線,睇返事非黑白,現左 ...

師兄講得對,睇事要睇全部,不要單睇,林是老師,講粗口入警戎線,就是不對,法輪是長期在這位置,但愛之堆,在他們面前擺當,阻擋他們,但警方到場沒有叫愛之堆移開,反而愛理不理,在現場企,人多了,就話封場。【等如其他人,在你商舖門口擋住,警方沒叫擋住的人離開,反而封鎖了就算,這又是甚麼道理】,這是公眾地方,又不是死人淋樓,為何要封住唔比人行,林老師用知情權去問,但差佬沒回答,反而出言警告及又拉又鎖,才令林老師的駡言出現,不要已為警方話點就點,我們也有權利,如果你們放棄這權利,不據理力曾,就會喪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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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  發表於 2013-8-5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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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發表於 2013-8-3 13:47:06 | 只看該作者
AsiaSky 發表於 2013-8-3 11:00
我認同佢係一種運動,值得推廣,
但我每次在街上見到法輪功,似乎都係在宣揚唔知真定假嘅中共凌虐會員圖 ...

中共做就過啲咩 有咩做唔出 大家心照啦
我覺得佢擺依啲野出黎絕對唔係醜化中共  偷器官依啲已經係鐵一般事實 而受害人已經唔係淨係會員
在偏遠農村有幾多農民無聲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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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同  發表於 2013-8-5 20:06
完全認同已是公開的秘密  發表於 2013-8-3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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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發表於 2013-8-3 13:49:56 | 只看該作者
研究陸龜 發表於 2013-8-3 12:44
回復 icaicayin 的帖子

葉謝鄧律師行合伙人謝連忠律師:

100%讚同,個個重點只係睇人有無講粗口,無成段片睇晒,只係作出道指控,
完全吾理事非黑白,同明光社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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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發表於 2013-8-3 14:02:13 | 只看該作者
成件事邊個啱邊個錯, 我地唔清楚來龍去脈加上我地唔係律師, 實在唔應該去評定.
之前可能我搞錯/寫錯.

我主要係想講為人師表者應該小心言行,以身作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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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發表於 2013-8-3 14:12:18 | 只看該作者
啊橙 發表於 2013-8-3 09:42
但該名「公職人員」好似冇履行到佢應有既公職
而該名「公職人員」更冇興趣去辨佢應該辨既工
咁該名「公職 ...

作為一名市民,理應配合公識人員,而該公識人員嘅行為是否合理,唔係該名老師在場話係定唔係,而應該由法律所衡量,巿民不應自以為是,如果唔係,法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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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發表於 2013-8-3 14:19:41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龜龜ying 於 2013-8-3 14:20 編輯

個人少少意見:
其實講粗口冇問題亦唔犯法 但是否應顧及身份同場合
作為老師大庭廣眾下粗口鬥警察 如果佢既學生見到/學生家長見到/怎至一般小朋友見到 佢地會點諗?
係咪大聲夾惡+粗口=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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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兄,就是多你這種人呀,所以警察才會這樣大權,因我的據理力爭,他們才認需,檢討應是你自己!!  發表於 2013-8-3 17:30
大仙兄,如果你遇過咁既警察,你好應檢討下自己點解人地咁對你啦~!  發表於 2013-8-3 14:56
小小意見,係咪大聲夾惡十粗口=啱,有時候問下啲警察,他們又是甚麼身份!!  發表於 2013-8-3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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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發表於 2013-8-3 14:51:00 | 只看該作者
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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