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大邪王 於 2014-5-22 18:50 編輯
SnappingTurtle 發表於 2014-5-19 10:07
當然唔炒得啦,炒左仲邊有得借黎宣傳啊
此言差矣!
店主如在聘請前得知此事, 不應取錄.
如在聘請後得知此事, 視乎工作表現, 可酌情處理.
解僱該員工對公司百利而無一害. 否則一定會流失部份客人, 問題只在多與少. 因為元朗唔止一間龜店.
如果純以商業角度出發, 一定係炒, 低調地炒, 話係員工私人理由, 如此最明智.
所以我唔相信店主係搏宣傳而留阿康.
此事可看出店主有人情味. 員工留低比離開更難受, 繼續做落去, 只會俾更多人認識, 受人非議. 真係老闆員工雙輸之局.
睇得出好多人留言相助店主, 人之常情, 但稍嫌思慮不周, 言不成理. 相助不成, 恐反令旁觀者憤怒, 誤會更深.
一個有人情味的店主, 我們應該幫襯的.
員工如果臉皮稍薄, 早應該走了. 不走, 或許暫無容身處.
店主如果為賺錢, 早應該炒了 不走, 是人情味.
不要再糾纏下去, 放下才會幸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