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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版-貨品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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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發表於 2011-9-5 13:24:1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kahal22204 於 2012-5-17 23:11 編輯

網友交易版規:

(1)帖子標題及內容必須充實無誤。
  (1.1)內容建議附加圖片。
  (1.2)建議出售品列明銀碼,
  (1.3)不可以下列方式:「有意pm」,「自出價」等含糊不清之字句。
  (1.4)帖子不可以只以link作唯一內容,須列出實物圖片及銀碼。
  (1.5)如須出售任何與寵物及飼育工具無關之物品,請與版主申請,並於帖內列出申請證明。

(2)普通會員不可於交易區子版塊發帖
  (2.1)普通會員為任何非論壇管理者,即不屬「義工/糾察/版主」。
  (2.2)如對該版塊之版主有任何疑問,請以pm形式處理。
  (2.3)若發現非該版主所發出之帖子,一律刪帖論(不適用於論壇管理者,即「義工/糾察/版主」)。

(3)除 PM 外、建議發帖者盡量避免於帖內提供任何聯絡方法(包括電話、MSN、電郵等)
  (3.1)不可超連結至其他網頁。
  (3.2)如因於帖內列出任何個人聯絡方法,而遭受個人任何損失,將與香港龜友論壇無關。

(4)回覆之內容不可過份離題,引起罵戰者,將被禁止於交易區發言三天或以上。
  (4.1)請勿以任何「市價」作唯一價格,充其量為參考資料,以免引起發帖者不滿,引起罵戰。
  (4.2)價格釐定準則因應不同成本(物種成本/飼養成本/花色紋理...)而有所不同。
  (4.3)如對物種本身價並不清楚,可以於「市況及商店討論」處查詢。
  (4.4)如對出價者作出過份或偏激之評論,將被扣分處理。

(5)嚴禁發表粗言穢語或其同音義字

(6)一切交易均為會員間之私人交易,與香港龜友論壇無關。
  (6.1)任何交易後之糾紛一律與龜友論壇無關,龜友論壇亦無義務處理有關之糾紛。

(7)不可以任可方法推帖、頂帖。
  (7.1)包括:支持/幫推/多謝分享/thx(詳細請見(14))。

(8)每人三天內不可重覆發佈相同或稍作修改之買賣帖
  (8.1)此規不限於不同物種之買賣帖。
  (8.2)請珍惜網絡資源,盡量於同一個帖內列出所售品。

(9)建議於交易完成後,請於標題後加上 [已售]。
  (9.1)若標題列明「已售/sold」,將被刪帖。

(10)交易區內嚴禁盜用/轉貼他人之圖片,免招誤導他人之嫌。

(11)版主會刪除整個違規的帖子。

(12)如發現違規帖子,將不獲另行通知而刪帖。

(13)開 post 後180日會自動封帖,不得再回覆。

(14)
任何跟主題無關或敷衍式回應
(例如: THX, 支持, 頂, 謝謝分享, thanks for your sharing, 頭香, 板凳之類... 等), copy 他人回覆, 純表情圖像或符號回應, 以及於短時間內不停以相同字句回應任何帖子超過4帖以上,
均會定為灌水回覆及視乎情況而處分.嚴重者禁言處理!

(15)
如須出售任何與寵物及飼育工具無關之物品請與版主申請

(16)所有版規之解釋權及最終執行權於香港龜友論壇超級版主,如有任何問題,將交由龜友論壇管理層決定,或以版規最更新版本作準

備考:紅色字體為版規之延伸,亦為版主執行之建議方向。

評分

參與人數 4威望 +22 收起 理由
larissayiu + 1 同意至極
kara + 10 同意至極
JACK_TSE + 1 文句通順,圖章精美
火水. + 10 同意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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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發
發表於 2011-9-5 13:27:58 | 只看該作者
so g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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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發表於 2011-9-5 18:01:57 | 只看該作者
唔錯唔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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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樓主| 發表於 2011-9-5 21:20:21 | 只看該作者
不過係copy同帖上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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