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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發表於 2013-5-12 09:15:3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jefflamcy 於 2013-5-12 13:45 編輯

相信大家都知道呢排有人'疑似'虐龜
令到佢成為我地每日嘅話題
睇到佢啲POST之後令到大家都好憤怒
今日我無無聊聊搵到有關啲有違公德嘅法律細節
想係到提醒下個個人
原來係互聯網留言令人厭惡至有違公德程度
就可能已經干犯左刑事罪行



根據《普通法》,任何人作出嚴重違反公德的行為,就是干犯刑事罪行。

這項罪行的最高刑罰是監禁7年。由於這是《普通法》罪行,香港並沒有任何法例列明刑罰。最高監禁7年這個刑罰,是根據第221章《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101I條訂出。這項條例指出,如果任何罪行並非由《香港法例》訂出,最高刑罰就是監禁7年。

訂立有違公德罪,是為了防範敗壞道德、有傷風化及破壞秩序,重點是被告的行為,及公眾對被告行為的觀感。在考慮公眾對被告行為的觀感時,法庭會採用社會上一般有合理思維的人的標準。

一般而言,所有非常可恥的行為、有違公德的行為、令人感到被冒犯及厭惡的行為、或敗壞道德、有傷風化及破壞秩序的行為,都是違反了這項罪行。

控方必須證明被告是在公眾地方進行相關行為,即是說,被告的所作所為,有實質機會被其他公眾人士目睹。被告的行為,必須是相當下流、猥褻或令人厭惡至有違公德的程度。控方未必要證明,目睹被告行為的那些人覺得被冒犯。雖然控方可以傳召目擊事件的人出庭作證,但最終決定被告的行為是否屬於有違公德,就要交由法庭去審訊。

控方未必要證明被告是有意圖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或沒有理會自己的行為是否有違公德。只要控方能夠證明,被告有意圖作出一些行為,是會令人指控他 / 她有違公德,就已經足夠較近期的例子,包括在公眾地方猥褻露體,或在互聯網留言,邀請其他人加入強姦黨。

如果睇到呢個POST, 我希望你可以真係真心咁改過
呢段野已經講得好清楚, 係刑事, 唔好一錯再錯
希望各位師兄師姐都可以放長雙眼睇下佢係咪真係會改
如果你睇左呢段野都要再錯落去, 我再諗到理由去原諒你, 啲師兄師姐一定會做野架喇
到時後悔就太遲, 希望你真心改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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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發
發表於 2013-5-12 09:25:11 | 只看該作者
功德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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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發表於 2013-5-12 09:29:50 | 只看該作者
jefflamcy 發表於 2013-5-12 09:15
相信大家都知道呢排有人疑似虐龜呢
令到佢成為我地每日嘅話題

我明白啦...真係好多謝各位c兄/c姐既提點...話比我知我係錯得好過分.....我會用我行動去證明我改左了啦..thx哂你地t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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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3  發表於 2013-5-12 12:12
Hope so. X2  發表於 2013-5-12 09:41
hope so  發表於 2013-5-12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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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發表於 2013-5-12 09:33:05 | 只看該作者
linfafa 發表於 2013-5-12 09:29
我明白啦...真係好多謝各位c兄/c姐既提點...話比我知我係錯得好過分.....我會用我行動去證明我改左了啦.. ...

想問下你有咩行動?買多幾隻龜返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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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會架啦....  發表於 2013-5-12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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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樓主| 發表於 2013-5-12 09:35:56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jojo 的帖子

我愛黎呃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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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2013-5-12 09:37:51 | 只看該作者
其實佢出少句聲咪冇事囉…… 出親文都搏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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係囉  發表於 2013-5-12 12:53
哦...明了  發表於 2013-5-12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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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2013-5-12 09:42:16 | 只看該作者
一蚊一隻龜 發表於 2013-5-12 09:33
想問下你有咩行動?買多幾隻龜返黎?

係買D長個5CM既龜..仲要係有誠品既龜店買.最好買夠10隻..
病一隻換一隻
死一隻買多一隻
病龜放生之心依舊一樣
就黎瓜咪扔去垃圾桶
死性不改,我行我素,膠POST日日出..
吹佢唔帳啵..人地跆X 黑BAR帶..仲駛乜驚比人打..尻UP當秘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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鬧得好  發表於 2013-5-12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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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表於 2013-5-12 09:57:02 | 只看該作者
lishuikuen 發表於 2013-5-12 09:42
係買D長個5CM既龜..仲要係有誠品既龜店買.最好買夠10隻..
病一隻換一隻
死一隻買多一隻

我冇學過跆拳架=.=我果時真係吹水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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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發表於 2013-5-12 10:17:12 | 只看該作者
linfafa 發表於 2013-5-12 09:57
我冇學過跆拳架=.=我果時真係吹水架

你個人,人品有問題.唔講大話,唔舒服,屁股比針吉咁....狼來了.沒人信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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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7  發表於 2013-5-12 21:29
X 5  發表於 2013-5-12 16:22
x5  發表於 2013-5-12 15:49
x4  發表於 2013-5-12 15:06
x3  發表於 2013-5-12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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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發表於 2013-5-12 10:47:27 | 只看該作者
他朝君體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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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點相同? 被放生? OR 被自然死?  發表於 2013-5-12 18:19
X 2 Ching講得好  發表於 2013-5-12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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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發表於 2013-5-12 10:56:47 | 只看該作者
我相信佢會改,大家俾多次機會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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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發表於 2013-5-12 11:06:52 | 只看該作者
lishuikuen 發表於 2013-5-12 09:42
係買D長個5CM既龜..仲要係有誠品既龜店買.最好買夠10隻..
病一隻換一隻
死一隻買多一隻

唔好咁話佢啦,佢可能真係唔會掉呢~~~~~~~~~~~~~~~~~~~~~~~~~~有機會攞去做歸寧鳩或者煲湯都唔定,無人性嘅人為左好玩得意攞彩貪新鮮會有咩係做唔出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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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發表於 2013-5-12 11:07:19 | 只看該作者
linfafa 大話精,唔信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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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4  發表於 2013-5-13 07:52
x3  發表於 2013-5-12 15:48
X2  發表於 2013-5-12 14:33
岩聽  發表於 2013-5-12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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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發表於 2013-5-12 11:16:30 | 只看該作者
剃人頭者人亦剃其頭

人誰無過,最不可原諒的往往不是人所犯的錯,而是他為了掩飾錯誤和推卸責任而做出埋沒良心、觸犯法律甚至出賣靈魂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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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6  發表於 2013-5-12 23:29
X 5  發表於 2013-5-12 16:23
X4  發表於 2013-5-12 14:33
x3  發表於 2013-5-12 12:55
x2  發表於 2013-5-12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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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發表於 2013-5-12 13:35:22 | 只看該作者
大話精。冇計傾
都係果句。。。網上世界話之你曉飛。。。

你始終都係一個現實生活入面冇血性,日日食訓疴,百無了賴,訓醒唔知做人為咩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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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發表於 2013-5-12 14:57:18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jefflamcy 的帖子

原諒一個人好難,相信佢唔再做就更難,
希望時間會證明到佢真係改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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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ree.  發表於 2013-5-12 23:30
希望呢次嘅教訓可以令佢改過啦  發表於 2013-5-12 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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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發表於 2013-5-12 15:27:52 | 只看該作者
我睇完佢一年前講既野..我忍唔住打比愛協...
愛協叫我先報案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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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得好!  發表於 2013-5-12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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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發表於 2013-5-12 15:34:40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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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發表於 2013-5-12 15:44:55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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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發表於 2013-5-12 15:48:21 | 只看該作者
lishuikuen 發表於 2013-5-12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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