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龜友論壇

標題: 最新交易版規 [打印本頁]

作者: 力蘇仔    時間: 2011-6-17 22:58
標題: 最新交易版規
網友交易版規:

一. 標題須清楚例明售賣物品/動物之正確名稱,如欲出售非關飼育類之私人物品,請事先以PM形式徵詢交易版主同意後,方能發帖售賣。

二. 請善用論壇短消息功能,不准在帖子留下買賣雙方/公報他人之個人資料或聯絡電話。

三. 嚴禁推帖、洗版、灌水或於帖內討論與售賣物品無關之話題。另任何只以表情符號或標點符號回覆之內容,均被視為惡意灌水。

四. 不准超連結至其他網站,並謝絕其他論壇或商業宣傳。

五. 交易區內嚴禁盜用/轉貼他人之圖片,免招誤導買家之嫌。

六. 嚴禁罵戰,版主如見罵戰帖一律删無赦。如發現經常引起罵戰者,將被禁止於交易區發言。

七. 嚴禁發表粗言穢語或其同音義字 。

八. 每人5天內只限發一類似或相同買賣帖,新帖一出舊帖隨即報廢。

九. 一切交易均為會員間之私人交易,與香港龜友論壇無關。

十. 版主會删除整個違規帖子,事前不會以任何形式通知,只會在删帖提示簡單列明原因。



此致
香港龜友論壇各會員

                                                                                                                       交易版主 力蘇仔

作者: subtrijuga    時間: 2011-6-17 23:01
一定跟守
作者: ron410    時間: 2011-6-17 23:02
支持
作者: ew9480    時間: 2011-6-17 23:02
subtrijuga 發表於 2011-6-17 23:01
一定跟守

X2
一定緊守!!!
作者: 龜痴    時間: 2011-6-17 23:07
鬚鬚太叻喇... 咁都背得出來... 幫輕我好多工夫...

下次論壇攪 BBQ 我請...
作者: 無底深淵    時間: 2011-6-17 23:14
其實....一個放公告, 一個放交易版, 有無呢個必要@@
舊壇都已經沿用緊架啦@@
作者: 力蘇仔    時間: 2011-6-17 23:29
無底深淵 發表於 2011-6-17 23:14
其實....一個放公告, 一個放交易版, 有無呢個必要@@
舊壇都已經沿用緊架啦@@ ...

放在交易版那個,為了統一清晰,是鎖了回覆功能的。
所以要另放一個在公告,讓各會員可提出對新版規的意見
作者: 無底深淵    時間: 2011-6-17 23:32
力蘇仔 發表於 2011-6-17 23:29
放在交易版那個,為了統一清晰,是鎖了回覆功能的。
所以要另放一個在公告,讓各會員可提出對新版規的意 ...

乜唔系之前已經沿用緊咩? 照道理我應該無記錯._.
作者: wongfafa    時間: 2011-6-17 23:33
網友交易區規則

一、標題必須清楚列明售賣的物品,如動物的話請列明品種
二、除 PM 外、發帖者不可留電話、MSN、電郵等聯絡方法,也不可超連結至其他網頁
三、回覆之內容不可離題,不可罵戰
四、一切交易均為會員間之私人交易,與香港龜友論壇無關
五、不可以任可方法推帖、頂帖。
六、每人三日內只限發一類似或相同的帖
七、交易完成後,請於標題後加上 [已售]
八、版主會刪除整個違規的帖子
九、開 post 後180日會自動封帖,不得再回覆


瀕危物種買賣事宜

根據香港法律,買賣瀕危物種必須向政府有關部門取得批准文件方可進行,違法者可能會被刑事檢控。香港是一個文明的法治社會,所有人在被法庭定罪前都是被假定為無罪的。基於這個原則,本論壇會假設所有出帖售賣瀕危物種的會員都是合法並持有合法來源証明和有關文件,所以我們不會主動審查賣方是否具備有關文件。買方有責任在交易前向賣方核實該瀕危物種來源的合法性,並要求對方出示有關文件。如有人經本論壇交易時有意或無意地觸犯法律,他們需要為自己的行為或疏忽付上全部責任。
本論壇作為一個資訊交流的平台,我們會盡最大的努力,在言論自由、論壇資源、會員利益和香港法律上取得平衡。希望各會員可以協助我們,在使用交易區時盡力克制,免得交易區淪為瀕危物種的非法交易中心。
謝謝!



之前的版規,可再加上
作者: wongfafa    時間: 2011-6-17 23:35
敬啟者:

本論壇一直以提供免費的網上交易平台,讓網友自由買賣一、二手寵物龜及寵物用品,並一直行之有效,各會員可以取得方便同時,賣家也有所得益,相安無事。

但近日本人收到大量投訴,指有一小部分商家,破壞本論壇的和平討論氣氛,以粗口、其諧音字及不禮貌言論,發表意見。更甚者發表破壞及挑戰本港法規之言論,本壇雖然一直以「所有人在被法庭定罪前都是被假定為無罪」之原則辦事,但若會員透過本論壇公然作出違法行為,使之成為違反交易之溫床,版主絕不會坐視不理。若再有會員於網友交易區犯以下事項,本人將會嚴懲之。

一、        公然違法者、支持違反行動者
二、        辱罵本港執法人員者
三、        對本論壇版主、義工發出無禮言論者
四、        發表粗口、粗口諧音、無禮言論者
五、        在罵戰中推波助瀾者
六、        破壞本論壇和平討論風氣者

    最後,如各位會員有意見及投訴,歡迎繼續聯絡本人,並作出適當合宜之行動及改進。

此致
香港龜友論壇各會員

網友交易區版主
黃花花

作者: wongfafa    時間: 2011-6-17 23:36
網友交易區公告

網友交易區提供一個免費的網上交易平台,讓網友自由地買賣寵物龜及寵物用品,自本人開始管理網友交易區後,以寬鬆的方法處理違規問題,一直相安無事,但近日交易區經常有罵戰出現,本人也收到極多回應,要求整頓交易區,以免影響其他買家及賣家。

以往交易區只可發帖,不可回覆,經不少會員提出建議後,論壇開始允許龜友回帖,令買賣更為方便,但與此同時,論壇開始有罵戰情況出現,此舉非常影響本壇其他會員,造成大量不便。在此本人在此重申,本論壇禁止罵戰,任何人如違反本區的規則,任何義工及版主均可作出處分,如扣分、刪除回覆、禁言等。

最後,希望各龜友遵守論壇規定,若此後仍有大量罵戰出現,本人不排除會全面禁止網友交易區回覆功能。希望各位買家及賣家自律。

Wong fa fa

作者: wongfafa    時間: 2011-6-17 23:38
回復 龜痴 的帖子

你之前講過,我當然記得啦
作者: 力蘇仔    時間: 2011-6-17 23:39
無底深淵 發表於 2011-6-17 23:32
乜唔系之前已經沿用緊咩? 照道理我應該無記錯._.

內容有不同的,但舊版我沒有在手 T_T
作者: harrypoi    時間: 2011-6-17 23:40
一定跟足黎做
作者: 無底深淵    時間: 2011-6-17 23:46
力蘇仔 發表於 2011-6-17 23:39
內容有不同的,但舊版我沒有在手 T_T

無所謂lol
btw, 你覺唔覺"瀕危物種買賣"果Part, 好似變得好官式lol
作者: 力蘇仔    時間: 2011-6-17 23:48
回復 wongfafa 的帖子

fafa師姐,不如妳加埋依d內容進去新版規,補充一下!
作者: wongfafa    時間: 2011-6-17 23:59
網友交易區規則(new)

一、標題必須清楚列明售賣的物品,如動物的話請列明品種,如欲出售非關飼育類之私人物品,請事先以PM形式徵詢交易版主同意後,方能發帖售賣
二、除 PM 外、發帖者不可留電話、MSN、電郵等聯絡方法,也不可超連結至其他網頁
三、回覆之內容不可離題,不可罵戰,引起罵戰者,將被禁止於交易區發言
四、嚴禁發表粗言穢語或其同音義字
五、一切交易均為會員間之私人交易,與香港龜友論壇無關
六、不可以任可方法推帖、頂帖
七、每人三日內只限發一類似或相同的帖
八、交易完成後,請於標題後加上 [已售]
九、交易區內嚴禁盜用/轉貼他人之圖片,免招誤導買家之嫌。
十、版主會刪除整個違規的帖子
十一、開 post 後180日會自動封帖,不得再回覆

作者: solausang    時間: 2011-6-18 20:30
跟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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