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Lukchai 於 2012-3-4 08:08 編輯
以下資料來自 香港兩棲及爬行動物保育基金
香港兩棲及爬蟲協會 官方網站 http://www.hkherp.org/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197
法例第586章《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下,若管有瀕危物種,是需要証明該物種的合法來源才算是合法。
但怎樣才能証明合法來源?例如購買單據,單據 (如下圖) 內必須有
綠色: 店鋪名稱 和 &
紅色: 物種名稱 和 &
紅色:物種數量 和 &
黃色: 購買日期 和 & 價錢 (正常單據也應該有這兩項) 和 &
藍色: CITES 瀕危物種出口國許可證編號(不同國家有不同編號形式) 或 or
CITES 香港入口瀕危物種許可證編號(APO/IL),人工繁殖個體是沒有這編號 或 or
CITES 香港管有瀕危物種許可證編號(APO/PL),以往管有瀕危物種是需要這個,我們稱它為舊牌照。
最後,安心起見,可圖文傳真、掃瞄或影相給漁農自然護理署瀕危物種保護科來驗證這單據的真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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