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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協乜都人道毀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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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發表於 2013-11-18 17:21:4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正序瀏覽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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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樓主| 發表於 2013-11-19 00:19:41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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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男冇非法捕捉或獵殺野生動物,隻野豬是被野狗咬傷,個男人將牠帶回家中療傷及收養為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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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發表於 2013-11-18 23:51:26 | 只看該作者
捐錢俾愛協等於鼓勵人道毀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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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  發表於 2013-11-19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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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發表於 2013-11-18 23:50:37 | 只看該作者
根據法例,捕捉野生動物最高可判囚一年及罰款十萬元;另外,使用捕獸器前必須向漁護署申請,否則最高罰款五萬元。如果違反《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可被監禁三年及罰款二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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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發表於 2013-11-18 23:44:40 | 只看該作者
adidas36 發表於 2013-11-18 23:19
魚農署講左唔洗牌

魚農署無咗好多年啦!去漁農自然護理署問吓廖季堅

http://www.afcd.gov.hk/tc_chi/agriculture/agr_live/agr_liv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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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發表於 2013-11-18 23:19:49 | 只看該作者
小友 發表於 2013-11-18 22:37
一樣要申領牌照,

魚農署講左唔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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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發表於 2013-11-18 23:00:12 | 只看該作者
根據現時法例只准持有許可證的狩獵隊獵殺野豬,任何人非法捕捉或獵殺野生動物,最高可被罰款一萬元。
參考資料
警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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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發表於 2013-11-18 22:55:44 | 只看該作者
最好送去嘉道理農場,條友養大D咪食咗佢,告條佢重D罪啦!非法捕捉野生動物就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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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發表於 2013-11-18 22:39:05 | 只看該作者
小友 發表於 2013-11-18 22:37
一樣要申領牌照,

咁肯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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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發表於 2013-11-18 22:37:01 | 只看該作者
快快長大吧 發表於 2013-11-18 21:01
如果冇法例禁止,但唔知洗唔洗好似養家豬咁要攞牌呢

一樣要申領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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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發表於 2013-11-18 22:33:18 | 只看該作者
其實又冇犯法  佢憑咩拎走人隻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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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發表於 2013-11-18 22:30:40 | 只看該作者
龜媽 發表於 2013-11-18 21:34
養豬場領的是禽畜農場牌照,因豬是養來出售,供市民食用.
若作寵物飼養,不用申領牌照. ...

咁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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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發表於 2013-11-18 21:56:21 | 只看該作者
我以前都有捐小小錢比愛協,但現在好討厭這機構...........一D都冇愛護動物,最鐘意人道毀滅...嗰機構名............愛護動物協會...........都不尊重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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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發表於 2013-11-18 21:43:58 | 只看該作者
呢個政府D部門超唔搭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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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發表於 2013-11-18 21:34:43 | 只看該作者
快快長大吧 發表於 2013-11-18 21:01
如果冇法例禁止,但唔知洗唔洗好似養家豬咁要攞牌呢

養豬場領的是禽畜農場牌照,因豬是養來出售,供市民食用.
若作寵物飼養,不用申領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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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發表於 2013-11-18 21:08:50 | 只看該作者
動物係香港無生存權利,城市人大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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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發表於 2013-11-18 21:01:53 | 只看該作者
龜媽 發表於 2013-11-18 20:56
野豬雖被列為野生動物,但並非受保護物種,所以香港是無法例禁止市民飼養野豬的. ...

如果冇法例禁止,但唔知洗唔洗好似養家豬咁要攞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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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發表於 2013-11-18 20:56:43 | 只看該作者
快快長大吧 發表於 2013-11-18 18:49
好有型丫..可惜香港不允許~

野豬雖被列為野生動物,但並非受保護物種,所以香港是無法例禁止市民飼養野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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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發表於 2013-11-18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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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發表於 2013-11-18 20:43:21 | 只看該作者
根地係動物GE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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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發表於 2013-11-18 20:36:43 | 只看該作者
拒絕捐款,慕捐,改命殺生會,小野猪也殺,自作孽,有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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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同  發表於 2013-11-18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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