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龜友論壇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查看: 2255|回復: 34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各位龜友幫我評評理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5-3-6 23:11:1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rianwing 於 2015-3-6 23:25 編輯

本人之所以將隻臘戍苗賣掉事緣係咁樣的,本人有一個拍拖一年多的男友,未一切前已經識左佢6,7年,後來一切左,同佢一切呢一年多佢對我愛護有加,大家一切都好開心,計劃明年結婚,但係今晚佢先突然同我講佢最近發現自己性取向原來係傾向喜歡同性,頭先仲發訊息同我講今晚唔方便打電話比我,佢約左個同性好友陪佢宵夜談心,我再問清楚佢難道陪同性好友重要過打電話比自己女朋友嗎?佢竟然答我話係,我聽完後好難過決定左將生日時佢送比我隻龜忍痛轉讓出去,本人都知龜仔無辜,但係我唔想見到隻龜仔令我諗起傷心事,所以希望龜仔能夠遇到比我更好的主人照顧佢,都決定左唔再理佢,祝佢同佢新另一半幸福

評分

參與人數 2威望 +5 收起 理由
楓之子 + 2 加油X2
wohglam + 3 加油!!!!

查看全部評分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沙發
發表於 2015-3-6 23:13:39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板凳
發表於 2015-3-6 23:16:56 | 只看該作者
重點...係隻龜..定cHING你既感情生活...

點評

你有無睇清楚?人地女仔尼架  發表於 2015-3-7 10:07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地板
發表於 2015-3-6 23:19:12 | 只看該作者
傾向嘅野好難講,好彩佢唔係結左婚先話比你知佢斷背!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5#
發表於 2015-3-6 23:19:16 | 只看該作者
輸俾個男人 可能心囗有毛個種係難接受D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6#
發表於 2015-3-6 23:20:51 | 只看該作者
隻龜係無罪架......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7#
發表於 2015-3-6 23:23:29 | 只看該作者
why not give it to your family or?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8#
發表於 2015-3-6 23:39:21 | 只看該作者
你咁靚女都飛你,佢果然斷背太深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9#
發表於 2015-3-6 23:39:52 | 只看該作者
其實你都啱,費事睹物思人,可以重新開始,亦都希望龜仔能遇到個好心人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0#
發表於 2015-3-6 23:52:20 | 只看該作者
無理可評,作繭自縛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1#
發表於 2015-3-7 00:22:28 | 只看該作者
唔好唔開心吧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2#
發表於 2015-3-7 00:36:42 | 只看該作者
感情呢樣嘢真係好難講,好彩佢早通知你,
否則結了婚仲麻煩,師妹你年輕貌美,
大把世界啦。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3#
發表於 2015-3-7 00:42:48 | 只看該作者
忘掉過去,人生係有好多個階段行,總會完結,人要向前望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4#
發表於 2015-3-7 00:46:03 | 只看該作者
你應該做到就算對住隻龜都唔再想起佢至係嘛!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5#
發表於 2015-3-7 00:57:56 | 只看該作者
妳做乜 5 直接問佢有咁正既野 5 食,而走去食 C
可能果個係女 lai,未必係仔 wor,反正分左手,而家打個電話祝福下佢 la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6#
發表於 2015-3-7 01:09:27 | 只看該作者
最衰既人就係將動物當禮物送俾人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7#
發表於 2015-3-7 01:21:48 | 只看該作者
咁戲劇化既-,-.....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8#
發表於 2015-3-7 01:40:09 | 只看該作者
請妳唔好怪我,其實我都登妳唔抵,不過我有話直說啫,妳識咗佢6、7年後先至拍拖,但係點解咁奈都唔知佢係斷背呢?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9#
發表於 2015-3-7 01:41:03 | 只看該作者
企係咪識左第二個?男人講旣野!唉!小心小心!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20#
發表於 2015-3-7 01:51:17 | 只看該作者
一齊打錯了一切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Archiver|手機版|小黑屋|聯繫我們|香港龜友論壇

GMT+8, 2024-11-16 18:50 , Processed in 0.233250 second(s), 1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