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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支持林老師 / 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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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發表於 2013-8-9 19:17:15 | 只看該作者
車仔1030 發表於 2013-8-9 19:13
而係個問題係 點解果陣呢d事發生 無人講番出黎 ???
呢家d市民鬧警察 反而好似係警察做錯事咁 ?
個市民無 ...

依家針對既係警察先做錯事,
市民去用粗口表達意見.
粗口呢樣野拗到天光都唔會有定律
所以唔需要執著係粗口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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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發表於 2013-8-9 19:19:31 | 只看該作者
kitchai1228 發表於 2013-8-9 19:17
依家針對既係警察先做錯事,
市民去用粗口表達意見.
粗口呢樣野拗到天光都唔會有定律

我都清楚.. 但即使警方做錯事.. 市民不能克制一點 ?
而要去問候別人娘親嗎? 人人也有娘親.. 我覺得警方發隔呢班人處理手法沒有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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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發表於 2013-8-9 19:22:49 | 只看該作者
車仔1030 發表於 2013-8-9 19:19
我都清楚.. 但即使警方做錯事.. 市民不能克制一點 ?
而要去問候別人娘親嗎? 人人也有娘親.. 我覺得警方發 ...

咁我相信係每一個社會入面
總有一班市民表達方式會比較激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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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發表於 2013-8-9 19:25:17 | 只看該作者
請大家歸根究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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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
發表於 2013-8-9 19:30:30 | 只看該作者
車仔1030 發表於 2013-8-9 19:19
我都清楚.. 但即使警方做錯事.. 市民不能克制一點 ?
而要去問候別人娘親嗎? 人人也有娘親.. 我覺得警方發 ...

同類事件由上年已開始發生, 亦多次投柝無用, 先會有這件事發生,
如果係第一次發生, 我相信吾會發展成咁,
至於鬧警察, 如果警察有錯鬧係無問題的, 要睇情度, 今次係過份左, 而林老師赤已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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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
發表於 2013-8-9 19:30:57 | 只看該作者
kitchai1228 發表於 2013-8-9 19:17
依家針對既係警察先做錯事,
市民去用粗口表達意見.
粗口呢樣野拗到天光都唔會有定律

而家警察有冇錯大家都各執一詞,但教師講粗口卻肯定係錯。

再者,就當警察係錯,唔通就可以用錯嘅方式去回應/反擊咩?
不如叫教師打巴個警察啦,你地仲痛快呀。
又不如叫佢搶鎗殺警啦,橫掂佢覺得係警察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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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
發表於 2013-8-9 19:36:38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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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壓言論自由呢個情況係適合政府機構,而不合用於市民,所以變相警方無法干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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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
發表於 2013-8-9 19:42:40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車仔1030 的帖子

可以克制的話,人是很想克制的,但當你被別人不斷加害的時候,你又會不會克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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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
發表於 2013-8-9 19:47:11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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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
發表於 2013-8-9 19:47:14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kitchai1228 的帖子

我覺得老師唔岩,但我好認同你講既觀點,警方究竟有無做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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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發表於 2013-8-9 19:52:36 | 只看該作者
skyagogo 發表於 2013-8-9 19:36
回復 KPS 的帖子

打壓言論自由呢個情況係適合政府機構,而不合用於市民,所以變相警方無法干預 ...

錯,在公眾地方阻礙他人發表言論,警察已有權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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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發表於 2013-8-9 19:59:16 | 只看該作者
我認為警方做法雖然唔係咁理想,但整體係無錯,因為法律無俾警方權力去分隔雙方(除非雙方開波打交),若果好似c兄咁講,咁樣都唔阻止關愛,係警方責任,咁係個日旺角呢隨警察不斷用粗口罵警方,咁以c兄既觀點又係咪要拉哂個班人呢?而且依家大氣環境對政治好敏感,警方亦如是,變相好難去處理類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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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發表於 2013-8-9 20:00:07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KPS 的帖子

跟據邊條法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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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
發表於 2013-8-9 20:06:27 | 只看該作者
skyagogo 發表於 2013-8-9 19:59
我認為警方做法雖然唔係咁理想,但整體係無錯,因為法律無俾警方權力去分隔雙方(除非雙方開波打交),若果 ...

如果好似師兄甘讓,我係街吾鐘意邊當,就企係伛前面攪事,
甘仲要警察做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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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
發表於 2013-8-9 20:10:51 | 只看該作者
skyagogo 發表於 2013-8-9 20:00
回復 KPS 的帖子

跟據邊條法例呢?

Sorry.我吾識法律,只係係電視聽過係甘,
即係我問你,知吾知紅燈過馬路係范交通條例邊一條?
不過我都試下塭啦^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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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
發表於 2013-8-9 20:11:42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KPS 的帖子

我明白c兄既意思,我都認同,警方可以做而唔做一定係警方既錯,但我既觀點係警方唔能夠咁做既原因係法例無俾權佢去咁做,咁講法要怪就怪立法會既議員,而唔係警方,因為佢哋無因為咁既情況去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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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
發表於 2013-8-9 20:12:06 | 只看該作者
skyagogo 發表於 2013-8-9 20:00
回復 KPS 的帖子

跟據邊條法例呢?

Sorry.我吾識法律,只係係電視聽過係甘,
即係我問你,知吾知紅燈過馬路係范交通條例邊一條?
不過我都試下塭啦^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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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
發表於 2013-8-9 20:15:06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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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
發表於 2013-8-9 20:17:52 | 只看該作者
bobby310 發表於 2013-8-9 19:50
依家你只係你個人觀感或準則

分開伛地係最簡單,而又係警方經常使用的方法,
新聞都經常睇到警方分開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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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
發表於 2013-8-9 20:35:04 | 只看該作者
skyagogo 發表於 2013-8-9 20:15
回復 KPS 的帖子

http://www.legislation.gov.hk/blis_pdf.nsf/6799165D2FEE3FA94825755E0033E532/2FAFAF5 ...

問左人,應該係防礙他人使用個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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