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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hip師兄
我不是幫巴姐.
巴姐說的是有道理的.
我做過社處儀工,這些慈善機構,福利機構搞的活動,
你不是這機構的員工或儀工,是不可以把機構的捐款活週為貼.
因為會引起好多債任問題.
例如有人睇到支後去捐款,但機構的銀行户口改了,而你這post沒有改到,捐款人的錢唔知捐了到那裹,到時債任不是在機構或銀行身上,而是在你身上,機構有權報警拉你.
因你沒有這機構的受權或沒有慈善機構的牌照,在網上宣傳捐款活動是不合法.
第二次你可以作出小小簡介加上連結便可以,不要私自把慈善機構件的資料登出.
例如:大家有冇聽過兩爬協會呀?我覺得幾好喎,去這網址睇吓啦!http://www.hkherp.org/modules/tinyd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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