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lok0114 於 2012-9-3 12:40 編輯
有幾多人識分是非黑白, 永遠都係咁, 邊個死左邊個就係慘就係岩 明明係個學生問題, 係佢自己唔守規距, 比車撞死係應該既, 但佢死就算, 仲因為自己既不當行為累到個司機比人查, 比人告, 比人白眼, 什至釘牌。
請大家睇清楚件事, 唔好思想咁簡單, 令人死果個唔一定係錯, 死果個唔一定係岩, 明明警方仲未查清楚, 你地就當自己係神, 又話個司機一定係快車, 又話開跑車多數係開快車, 呢啲野都講得出, 咁如果開跑車就多數開快車, 不如政府立例唔比賣跑車啦, 警方未公佈, 你地就單憑無証據既情況下幫司機加罪名, 反而呢, 係鐵一般既事實上面, 你地唔會去斥責個學生, 你地唔諗下, 就算架車真係超速, 但只要個學生唔亂過馬路, 架[快]車都唔會撞到佢, 又唔諗下, 其實只要個學生亂過馬路, 即使架車無超速, 以正常車速撞落一個肉體到, 個學生一樣可以死, 所以整件事根本唔關架車事, 更加唔關有無開快車事, 完全係個學生自己攞黎, 可能有啲假慈悲既人唔認同, 但事實就係咁。
費事又有文盲歪曲我既意思, 所以重點用紅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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